无丧藻类.

爱是一场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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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X你】Cliff

-ooc请注意!

 

 

-结尾修改重发

 

 

-Cliff:海边断崖

 

 

 

 

 

 

 

 

 

 

 

01.

 

 

 

  房屋里到处弥漫着青苔阴冷潮湿的气味。墙漆大面积脱落,露出白色的底漆,磨损过度的白墙无法再包裹脏灰色的坑洼墙面,粗糙到细腻呈着不规则圆的形状向外扩散。厨房里的瓷砖碎了许多,被水泥粘住的部分留在墙上,没粘住的卡在生成的缝隙里,或者掉到地上碎成小块。


 

  湖边的房子向来容易受潮,加上她离开时忘记施展房屋保护咒,衣柜里的衣物霉了一大半。她拣选出几件干净的晒在阳台上,风一吹,那些五彩的衣服左右乱飘,其中有几件还飘到了我的矢车菊花圃里,害得我还得给她捡了送过去。

 

 

  上个月月初的时候西蒙娜就给我写信说她马上要回来,我给她的回信里有提到是否要找个工匠把她家房屋屋顶上多出来的房檐修缮一下,毕竟那块金属皮摇摇欲坠,我帮她修了好几次还是于事无补。但她跟我说不用找工匠,等她回来了,她自己去修。

 

 

  可是巫师为什么要用麻瓜的方式去修东西?我在厨房做晚饭的时候看见她站在四五米高的木梯上,口袋里插着各种工具,举着锤子对着房顶又是敲又是打。

 

 

  这次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红头发的小伙子,长得倒是挺俊俏,只可惜少了半边耳朵。刚见着人的时候我还没有认出这是谁,但等他开口讲了几句话以后,我意识到这就是那个每年暑假都给西蒙娜写信的男生,有时他还会在信里给她附上一首他唱的情歌或者他念的情诗——梅林知道他在信里用了什么咒语,声音大到我都能听清他唱了什么,念了什么,搞得我每晚都肉麻的不行。

 

 

  西蒙娜告诉过我那是她在格兰芬多的同学,特别喜欢对别人做恶作剧。她说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哥哥,两个人长得特别像,连他们的妈妈都难以分清,所以他们两兄弟老是拉着别人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一二年级的时候她完全没办法区分他们两个,总是对着其中一个喊另一个的名字。但在三年级的时候,每次见面时她总能接收到其中的一个暗示,并认出他来。再后来,她发现作为弟弟的那个男生似乎笑起来时更加温柔,而且他不再给她一些恶作剧的小玩意,送她的全是能够讨她欢心的小礼物。五年级的时候他们开始恋爱,有次她拿着男孩专门为她培育的一只粉色蒲绒绒玩,结果被隔壁的一个小孩借去玩掉了一大撮绒毛,害得她不理那个小男孩好久,钻研了一个暑假的恢复魔法,却一直没有恢复成功,只能找我帮她把蒲绒绒恢复原状。

 

 

  我原本以为年轻人之间的爱情都是轻轻一敲就碎的类型,可是他们竟然一起安然度过了好几年,甚至一起熬过了黑暗的战争时期。

 

 

  烤箱传来了一阵叮叮铛铛的提示音,我连忙跑过去关掉了烤箱,不再去想年轻人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当然没有我要准备的芝士蛋糕重要。

 

 

 

 

 

 

02.

 

 

 

  镇上的狂欢节向来办得热闹,就算是我这个老得快走不动路的老太太也想去沾染一番喜悦的活力。

 

 

  这次的节日氛围更加浓烈,大概是因为西蒙娜带回了一个在这次战争中闻名的韦斯莱。战前,韦斯莱在对角巷开起最后一个店铺,卖的小玩意给人们带去了许多快乐与希望;战时,韦斯莱几乎各个都冲在战争的最前线,为凤凰社做了许多贡献;战后,老韦斯莱和他一个年少有为的儿子被提拔为魔法部要员,重建霍格沃茨的重任交代在他们手上,历时半年,霍格沃茨终于重建成功,各年级的学生陆续回到学校继续学业。

 

 

  韦斯莱从无名的纯血叛徒变成了经常在预言家日报上出现的救世主之友,社会地位一下子被抬高许多。

 

 

  镇上的姑娘们看向这个韦斯莱的眼神是崇拜、痴迷的,但她们都知道他是西蒙娜的男友,所以收敛了秋波,只是礼貌性地送了自己做的蛋糕以示敬意。

 

 

  红发的青年偏头看了看他的女友,笑着回绝了那些礼物。他只收下了我送过去的芝士蛋糕,但其实——那个蛋糕可不是我专门为他做的,我只是恰好知道西蒙娜和我一样爱吃芝士蛋糕罢了。

 

 

  乐队的乐手们随意地坐在石头上、木箱上演奏着欢快的爵士乐,篝火旁的姑娘们和男孩们跳着热烈的舞,“舞池”里是各种眼花缭乱的旋转,玫红的裙摆、鹅黄的裙摆、淡紫的裙摆......它们像是一朵朵盛开的花,在四处肆意生长,舒展着花茎、花瓣,散发着香味吸引来为她传播花粉的蜜蜂。

 

 

  时候越晚,温度越低,跟我一起边喝酒边打扑克的老头老太太们都难捱困意,终于还是在十一点差一刻的时候散了伙,收拾好东西以后各回各家。

 

 

  没有人和我同路,我旁边住的全是些年轻人,不撑到狂欢的最后是不会离开的。

 

 

  离开之前我特意往人群里瞄了一眼,没有看见西蒙娜,也没有看见她的红发男友。

 

 

  夜间的冷风吹得慢悠悠,刚才喝的好几杯不知名鸡尾酒终于开始上头,整个身体都是暖烘烘的。脑袋也是暖烘烘的,轻微地有些恍惚,看天上的月亮似乎都能看出两个。

 

 

  我没有走外面绕远的大路,选择了走教堂后面的那条近路。平常我都不爱走那里,教堂后面的小路平常没有什么人走,旁边野生野长了各种各样的花,那些花里面有我最讨厌的一种:玫瑰。就算几十年过去了,我还是能记得当年我丈夫第一次跟我约会时,他给我的那一大捧玫瑰让我打了一晚上的喷嚏。

 

 

  过去多么美好啊,遗憾地就是他早已不在人世了。我渐渐习惯了独居的生活,偶尔在西蒙娜需要的时候参与她的生活,大部分落得自己悠闲。


 

  在路上被酒精和回忆迷惑地步调晃悠,走着走着我突然地看见前面的路段上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紧紧地搂在一起,高个的青年低下头亲吻着比他矮了些许的女孩,月光被教堂惨白的外墙反射,外墙又把月光反射到这条路上站着的两人身上,正好这时教堂顶端的钟楼开始敲钟,整整十一下。

 

 

  除了我这个意外出现的老妪,整个画面呈现出一种虔诚而静默的美感。

 

 

  但我压根不想享受这份美感,我只想快点回家睡觉。酒劲愈发上头,脾气也越便越差,掏出魔杖就想给自己施一个隐形咒然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过去。

 

 

  可惜我掏出魔杖后又收了回去。

 

 

  因为我发现那个是个红头发的男青年,他亲吻的女孩是西蒙娜。

 

 

  我祝愿我在绕路回家的途中不会因为不胜酒力而醉晕在路边。

 

 

 

 

 

 

03.

 

 

 

  2000年,乔治·韦斯莱和西蒙娜·杜兰奇分手。

 

 

  当乔治把西蒙娜留在他那的东西送回到我这里来时,我正在电视机里看麻瓜们在悉尼举办的运动会。

 

 

  “要吃块苹果派吗?”我调小电视音量,撑着扶手从沙发里站起来,“刚烤好的。”

 

 

  “不了,我等会儿还要去霍德莫格谈生意。”他知道我年纪大了,手脚不便,主动把装东西的箱子放到了我的储物间——他们恋爱的时候总是来我家吃饭,一来二往地我们也彼此熟悉了起来,有时他会带来一些他店里的小玩具逗我开心,后来我也有了一只蒲绒绒,还是会根据心情变颜色的那种——顺带还帮我把里面收拾了一番,清理出两只躲藏在里面的狐媚子。

 

 

  “西蒙娜正在赶来的路上,她昨天才从德国回来,早上的时候还在伦敦开会。你要等她来吗?我想她也许有些话想和你说。”

 

 

  提起西蒙娜的名字时他去拿冰箱上面的狐媚子清理剂的手明显一顿,抓空一次后终于抓住了清理剂,对着狐媚子一阵猛喷,把尸体用魔咒清理掉。

 

 

  他没有回答我。

 

 

  似乎是把清理剂弄到了手上,他走到厨房的水槽旁,打开水龙头冲洗着手,水流得哗哗响。

 

 

  我的年纪现在有些太大了,经常犯迷糊,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魔咒都记不清了。他帮我置办了许多曾经没有的麻瓜家具,教我用了好久,但偶尔我还是会忘记它们的用途,只能叫隔壁的邻居来帮忙。

 

 

  “你以后能时常来看我吗?”我本来是不愿意说出这种类似与乞求的话语的,可是我觉得他和西蒙娜的故事不该就这么结束,“你知道的,我的丈夫早逝,唯一的一个孩子在伏地魔引发的第一次战争里阵亡,我一个人度过了好几十年。要不是西蒙娜,我这一辈子都是无趣的。可是她现在总是因为工作不在英国。”

 

 

  “我很孤独,我很寂寞,我希望你每周末都能抽时间来陪陪我。”

 

 

  事实上,我几乎很少感到孤独和寂寞。我早就说过,我已经习惯了我的独居生活,实在无聊的时候我就去找住在镇子南边的路苏南夫人,她那里总有能让人大开眼界的东西。我让他来陪我的原因只有一个:我希望他能和西蒙娜见一面,把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冷静地谈一谈。

 

 

  他们分开地太匆忙了。当时我正在院子里拿着花洒给我种的矢车菊浇水,一抬头就看见乔治拎着他的行李箱摔门就走,西蒙娜追到了门口,却一句挽留的话都没说,眼睁睁地看着他就这么离去。三个月以后,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就只是提了一句他们的分手,别的什么也不肯跟我说。

 

 

  没办法,我只能以卖惨的方式希望从乔治这里得到些什么消息,但梅林知道我多讨厌这样的形式。

 

 

  “我会的。”他用我搭在椅子上的擦手巾擦干了手,拿起我的杯子用魔咒念出了一杯热水,“天气开始变冷了,你要记得加衣服。”

 

 

  “噢,我可是一个巫师,我会用保暖咒的!”我不满于他照顾孩子似的叮嘱,闹脾气地坐回沙发里,瞪着那杯他端到茶几上放着的热水。

 

 

  “是啊,你都会,就是老是忘记。”他难得地没有像往常一样跟我耍嘴皮子,只是耐心地坐到我旁边,给我拢了拢不知道什么时候敞开的睡袍领口。

 

 

  “今天的苹果派做得太大了,我一个人肯定吃不完。你带走吧,免得路上饿了。”

 

 

  他看着我生怕被他拒绝的眼神,无奈地点了点头。

 

 

 

 

 

 

04.

 

 

 

  西蒙娜穿着纯白婚纱站在一个棕发男人的身侧。

 

 

  今天是她的婚礼,邀请了许多认识的人来参加,韦斯莱们也被列入宾客的行列。

 

 

  新郎叫蒙塔·伍尔夫,是一个斯莱特林,比她大两岁,在圣芒戈上班,现在是他们科室的副主任。我挺喜欢这个孩子,他性格沉稳、谦逊有礼、做事周到,唯一的缺点就是少了点幽默感,以至于我经常地回忆起乔治,回忆起他拿着他笑话商店里的新品来的日子,回忆起他品尝着我刚出炉的甜品时故作滑稽的称赞。

 

 

  可从某些方面看来,蒙塔和乔治看上去又十分相似。他们的身形很像,如果不去在意两人不同的发色,远远地看过去时似乎就是一个人。最像的是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像狐狸一样上挑的样子总能让我联想起乔治。

 

 

  但是西蒙娜说他们完全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我能感觉到这些全是因为我已经老眼昏花了。我想,她或许是对的,对于这件事情她更有发言权,毕竟现在在神父面前亲吻她的,是她的丈夫,而不是我的。

 

 

  我所能看到的仅仅只是,乔治现在和他的家人坐在一起,都在一条长椅上,却只有他躲藏在阴影里,沉默地作为宾客参与着婚礼的进行。

 

 

  他曾经以为自己一定是亲吻那个新娘的新郎,但爱情的浓度增长太快,没多久就到了顶峰。海拔太高以导致缺氧,他们都无法回到最初适宜的高度,所以只能顺其自然地从悬崖跌落,坠入海里,把一切都砸地四分五裂,变成碎片重新体验新鲜的自由。

 

 

  在此之后,他竟然开始陷入愚蠢的盲目自信里,义无反顾地向前走,坚信着只要是属于自己的终究会回到自己身边。但他太大意了,拉文克劳在爱情里是愿意更爱自己的,于是她也渐行渐远,等到他突然意识到他已经彻底失去时慌乱回头,她早就挽着另一个人的手,走远到只能看见两个小点。

 

 

  他们之间没有真正的道别。

 

 

  但也许也有过,就像刚才,她轻轻掠过他一眼,两人目光在空中相遇又散开。

 

 

  他们的爱情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经离开了,红色与红色之间再无任何区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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